2012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招聘

发表于:2012-01-11 22:25: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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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3个岗位,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二○一二年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厦门人事网(
www.xmrs.gov.cn)、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思明人力资源网(www.4mjob.com)、闽西南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同时公布。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双休日除外),直接到招聘单位所在地报名(详见附件1)。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招聘单位报名。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及证明本人系厦门生源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关于厦门生源的界定和须提供材料详见本简章考试办法中的笔试加分规定)。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区人事部门在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准考证领取
  
  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初
  
  审合格的将通知本人并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区人事部门、区监察局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加分规定
  
  (1)厦门生源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
  
  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1届毕业生。
  
  (2)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并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3)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面试加分优惠。
  
  3.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和若干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事部门和区监察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思明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区监
  
  察局举报电话:0592-2667029,邮箱:jwb@siming.gov.cn)。
  
  (二)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六)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七)年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1月20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7年1月2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八)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9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人力资源网(
www.4mjob.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规定、解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下载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二○一一年补充编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下载附件:2.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下载附件:3.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思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