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公务员分数线划定
发表于:2012-05-30 00:21:00 来源:天路公考网 浏览:
字体:【小 中 大】
5月28日,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今年公务员考试计分方法为: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具体分数线如下。
省级机关: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市、州级机关: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全省乡镇(街道)机关: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地税、工商、质监系统、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所在层级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高出相应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资格复审公告将在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资格复审公告在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通过网上公开调剂补充人选。需要调剂的职位将于6月中旬统一在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
天路公考提醒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